济南邮检口岸首次截获疑似濒危犀牛角制品
信息来源:济南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6月15日,济南检验检疫局在关检联合查验中截获一批由中国香港邮寄进境的动物角制品,共5件,总重1.36千克。其中包括黑褐色、黄褐色角雕各1只,碗碟2枚,酒盏1只。寄件人品名申报为稀缺犀牛角制品,但具体物种归属需进一步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动物的蹄、骨、角类及其制品禁止邮寄进境。包括新鲜、风干、冷冻、冷藏保存的蹄、骨、角及机械处理的碎骨、碎角等及其制品。此次截获的角制品邮寄人未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济南检验检疫局联合海关依法对其实施截留处理。 
  犀牛角,即犀角,为犀科动物印度犀、爪哇犀、苏门犀等的角,主要成分为角蛋白。截止1977年,所有犀科种类均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给予了犀牛最高级别的保护,禁止活体犀牛及其制品的国际商业贸易。2004年,斯威士兰的南部白犀被降级至CITES附录Ⅱ,但是只允许活体犀牛出口,并按照规定的年度限额出口狩猎战利品。我国作为《公约》的重要缔约方,自缔约以来认真履约,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